本报讯(曹若男)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近日,平桥区法院前进法庭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线上云审判的优势作用,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2月25日,被告甘某与原告信阳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甘某支付了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甘某仅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原、被告遂于2021年6月签订《借款重组协议》。日前,《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重组协议》均已到期,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偿还。为维护自身利益,信阳某银行一纸诉状将甘某及其担保人梁某、邓某一同起诉至平桥区法院。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蒋荟第一时间联系案件当事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了解双方矛盾点,寻找化解途径。被告甘某表示自己有偿还借款的意愿,但资金一时周转不开,无法按时支付剩余借款及利息。考虑到被告有积极履行义务的意愿,蒋荟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性。由于三名被告分别身处上海市、郑州市,因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到达现场参加庭审,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类案件的办理效率,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走网上“云”审判。最终该案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按时开庭。
庭审中,蒋荟向原告介绍了被告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传达了被告想要还款的意愿,建议原告考虑被告当前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其积极与被告进行和解。最终,在蒋荟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据悉,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平桥区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让双方当事人享受到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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