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档案:刘芹伶,女,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本报记者 夏青云 段黎明
通讯员 胡传仁 李 倩
“做三四月的事情,八九月自会有答案。”这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芹伶朋友圈的一句话。刘芹伶也常说:“用心才能办好案,努力做好当下的事儿,等到日后一定有所收获。”
细心,监督一案帮扶两家企业
“欲要知究竟,处处细留心。”刘芹伶说,“要把案件搞清楚、弄明白,就要细心、细心、再细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2020年4月,刘芹伶在走访企业中得知,信阳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犯,造成该企业巨额经济损失,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从我们掌握的证据可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应建议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刘芹伶建议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接到《通知立案书》后,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刘芹伶作为骨干参与案件办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先后18次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共同会商研讨。
是不是侦查中遗漏了什么?刘芹伶再次翻看案卷材料,产生了疑问:这么多技术性的材料,韩某究竟通过什么途径传递给石某呢?她分析认为,现在最快速的传播途径就是网络,一般大容量的信息通过QQ或微信传得可能性较小,最大可能就是电子邮箱了。在她的建议下,侦查人员终于在韩某的电子邮箱内找到了其传给石某的技术信息。
案情水落石出。2016年,韩某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通过电子邮箱分别向石某、刘某发送涉密文件。石某则安排将涉密文件内容用于生产盈利。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石某等3人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后来,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判决后,两家企业都很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入选2021年“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前15名。
真心,关怀传递司法温度
“真心相待,无言也是温暖。”刘芹伶说,“要用真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件‘小案’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刘芹伶在办理原审被告李某使用“伪基站”进行诈骗的二审上诉案件过程中,面对讯问,李某的态度一开始很强硬,一直不肯多说,坚持称不知道自己车内的设备是干什么的……
再次提讯时,刘芹伶首先从李某的家庭情况说起,讲述其父母及孩子的情况。这让李某渐渐地消除了思想顾虑,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突破李某后,刘芹伶发现案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诈骗犯罪的主犯未查清的情况下,李某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从犯。她综合全案的证据分析认为,李某根据上线的指示行动,在诈骗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捋清思路后,她便开始认真准备出庭预案。
庭审中,刘芹伶通过证据的罗列和缜密的思维,将李某应当认定为从犯的原因一一列举,以及李某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尚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家庭困难等酌定的量刑情节进行了说明,提出一审的量刑过重,应当减轻刑罚的出庭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她提出的出庭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李某系从犯,减轻三年刑罚。
“我知道错了,怪我太贪心了,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我愿意接受惩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去。”得知自己被减轻判处刑罚,隔着看守所的铁栅栏,李某掩面哭着说。
匠心,搭建检企沟通桥梁
“初心在方寸,咫尺在匠心。”刘芹伶说,“匠心精神的价值在于精益求精,对精品的坚持和追求。”在办案中,她一直坚持和追求精益求精。
“您好,检察官,在面包里添加防腐剂亚硝酸钠是否违法?”“以欺骗手段签订合同造成他人巨额损失,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几乎每天,刘芹伶都会登录“云链检企”平台,浏览后台留言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一一答复。
针对这些问题,在院党组的重视支持下,刘芹伶全程参与研发“云链检企”服务企业平台并成功上线。该平台以互联网数字化提供服务为抓手,将传统的服务企业从线下拓展到线上,构建集查询、咨询、送法、链接、跟踪于一体的线上平台。
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洪昌木业有限公司与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历时两年多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导致企业经营困难。2021年3月,洪昌木业公司负责人孙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登录了“云链检企”平台,经过仔细挑选,最终选择向固始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宋喜东反映问题。
沟通了解情况后,宋喜东当天就前往该企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案情。随后,宋喜东指导该企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案件顺利办结,被执行人的欠款很快打到了企业账户上。
“打造‘云链检企’平台,让企业有了‘掌上检察院’,企业身边也随时就有了法律顾问,让检察服务触手可及,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成功维权。”刘芹伶说,“我们还将不断对‘云链检企’迭代升级、功能优化,真正让其飞入平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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