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宗华)近日,浉河区法院运用“云审判”方式,成功为当事人讨回欠付工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某2021年6月到被告浉河区某超市上班至2021年11月,经结算,被告合计欠原告5400元工资未发。王某某多次与超市经营人景某某打电话联系,景某某承诺分期支付工资,然王某某始终未收到工资。因该超市属于个体工商户,故王某某诉至浉河区法院。
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超市经营人景某某电话联系,景某某对于欠付工资的事实表示认可,也愿意还钱,但是因其人在老家禹州市,没法赶回信阳参加庭审。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积极协调院内技术部门,组织并指导原被告双方进行互联网开庭。最终,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支付工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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