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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实行“标准地”出让

企业“拿地即可开工”


本报讯(龚建刚)4月9日起,罗山县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企业“拿地即可开工”。

此举是该县探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积极构建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

“以前拿地后,还要经过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后才能动土。上述手续繁多,都要由企业派专人捋顺,手续全部跑完后才能开工建设。而现在推进‘标准地’改革暨‘拿地即可开工’,将之前繁琐的手续办理全部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政府以更高标准的‘熟地’供应给企业,让项目开工时间大幅缩短,基本实现了‘标准地’项目‘拿地即开工’。”罗山县金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

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做好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标准的动态调整;根据控制性指标和条件,及时拟定工业用地出让方案;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坚持“联审联批”一站式办公,提高审批效率;采取“四个一”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企业,全程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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