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子翔)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应简必简、统筹推进、保护文物的总体目标,从“适用范围、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四个部分进行了分述,将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落实“净地”出让制度,破解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形成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双赢的发展格局。
对基本建设用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是保护地下文物的重要措施,也是文物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工作。为落实国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精神,将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推进考古前置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精准对接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请求省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充分了解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立足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借鉴省内部分地市此项工作的成熟经验,草拟完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了深度沟通、反复协商,并通过法制审核。《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2022年3月14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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