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环
“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没想到能拿到赔偿款,太谢谢你们了。”日前,潢川县居民凌大妈将一面内容为“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潢川县法院执行团队长刘莉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9年10月的一天凌晨,李某因卸载货物雇请凌大妈等人提供劳务,凌大妈在车旁卸货时,被突然落下的货物砸伤。事后,就赔偿款凌大妈向潢川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凌大妈1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支付赔偿款,原告随即申请执行。
刘莉受理该案后,就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可李某始终坚称没有钱。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成功后,既然调解不能,刘莉决定采取强制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刘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货车一辆,执行干警随即对该货车进行了扣押、拍卖,最终以36500元拍卖成交。可拍卖的车款距离14.6万元还有很大差距。
一方是受伤的申请人大妈,一方是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该案一度陷入了僵局。在与凌大妈走访交谈时,刘莉获悉,李某还有作为原告的官司,但对官司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刘莉对李某的案件进行排查。终于,刘莉发现该事故车辆投有保险,被执行人有可能会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于事故发生地是在光山县,刘莉带领执行干警赶赴光山县法院,对其案件进行查询,查实李某在光山县法院有起诉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案件,并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剩余款项,并和申请人积极协商。3日后,李某向凌大妈一次性履行完约定款项。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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