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通讯员 吴晓军
“放学了,家长没来接你,一个自称是你爸爸妈妈的朋友来接你,你会跟他一起走吗”“我们要是被人打了,或者是被人敲诈了钱财,该怎么办”……
4月6日,固始县检察院干警汤印文第二次走进固始第十小学,也是她第36次走进校园普法。她以《自我保护,茁壮成长》为题,结合自己的办案体会,根据小学生的喜好和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寓教于乐,在交流中学习,在互动中牢记。
“大医治于未病,事后的补救,都抵不过事前的预防。”谈及校园普法的感受,汤印文深有感触地说。
2019年10月,汤印文入职固始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成为一名检察新人。两年多的历练,她从最初无知无畏的“懵懂少女”,逐渐成长为循循善诱的“知心姐姐”。第五检察部的主要工作是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集“捕、诉、监、防”于一体的未检工作而言,“捕”“诉”仅仅是其中的一环。她常说,“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检工作的基本要求。每当我面对一个个误入歧途而蒙上阴影的幼小心灵,用执着和真情为那些‘问题孩子’送去温暖和阳光,用宽容和爱心唤回那些迷途的‘羔羊’,既感到幸福和自豪,又觉得普法是多么重要。”
2021年1月,17岁的陈某先后两次在固始县城一处居民楼下盗走了停放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2860元。2021年1月13日,陈某被抓获归案。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2021年6月3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汤印文和办案检察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了解到陈某自幼父母离异,由其父抚养长大。陈某父亲平时忙于生计,再加上又重新组建了家庭,对陈某缺乏管教和应有的关爱。初中毕业后,他未再接受学校教育,踏入社会,但一直没有固定职业,整天沉迷网络,为支付游戏上网费用不惜铤而走险。
2021年6月30日,固始县检察院经过不公开听证,决定对陈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陈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是家庭管教不当。”听证会后,针对陈某父亲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汤印文对其进行了训诫,发出了“两法”修改以来,全省第一份“督促监护令”,并以“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为主题,当场讲授了一堂法治教育课。2021年11月15日,该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未检工作是一份要用真心和真情对待的事业,融汇了关怀、包容、接纳等人文因素。汤印文好像纯洁无华的蒲公英,将爱和希望的种子播撒到每个未成年人的心灵,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送上一份温馨和呵护,让靓丽的青春永远沐浴着法治春风!”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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