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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儿子索要抚养费?!


□胡 月

近日,新县法院千斤法庭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他妈从来不给抚养费,孙子现在没人管,你们法院看怎么办?”日前,小张的爷爷走进新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生气地说道。

原来,出生于2003年的小张,其父于2008年意外去世,其母改嫁,后小张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小张于2004年被诊断为脑萎缩,2018年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须常年吃药治疗,但其母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及医疗费。现在爷爷奶奶年纪渐长,无力抚养孙子,于是小张的爷爷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小张的母亲王某诉至新县法院,要求每月支付小张抚养费600元,直至小张能独立生活为止。

承办法官郑磊收到案件后,认真查看了案件材料,发现调解难度较大。小张的爷爷奶奶都已年迈,生活不便,小张的母亲作为小张的法定监护人,确有抚养义务,但是家庭条件也很差。法理和情理两头为难,思考再三,郑磊决定先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找到矛盾症结,再制定化解方案。

在走访过程中,王某情绪十分激动,一直辩称小张已满18周岁,不具备向其主张抚养费的权利,且自己属于无固定收入人员,生活极为拮据,完全没有能力支付原告主张的抚养数额。

由于王某不配合法院进行调解,郑磊遂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但是双方分歧较大且情绪激动,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庭后,郑磊及时建立了微信群,让原被告畅所欲言,听取双方意见,并安抚双方情绪。在一番劝说之后,原告同意调解并降低抚养费数额,要求被告王某每年支付5000元抚养费。随后,郑磊将原告的调解意见告知王某。王某开始并不同意,但是经过多次劝导,最终同意了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

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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