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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新县检察院开展革命纪念设施公益诉讼纪略

□本报记者 段黎明

通讯员 扶晓慧 刘 华

“这里安葬着无名烈士38名,分别是1947年刘邓大军南下时在田铺乡宋畈村提马坳战斗中牺牲的10名烈士,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20名烈士,大革命时期牺牲的8名烈士。他们原散葬在田铺乡卫生院后山上,2019年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专项活动后,集中迁葬至此。”清明节前夕,新县检察院联合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县域内散葬烈士墓进行回访、调研时,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介绍。

新县是将军县,革命战争年代10万人的新县牺牲了5.5万人;新县是战场,战争时期许多战士牺牲在此,各乡镇均有散葬烈士墓。

2019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开展革命纪念设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田铺乡散葬烈士墓数量较多,都是一座座没有墓碑的坟头。省道205规划路线经过此处,38座散葬烈士墓面临被毁的局面。该院检察官建议田铺乡政府及时与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将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至烈士陵园管护。

“青山埋忠骨,英魂励后人。烈士墓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相关部门应当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该院在与田铺乡政府、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磋商如何安置这些散葬烈士墓时,该院承办检察官对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道。在听取周边村民的意见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安置方案,最终决定集中迁移到代咀烈士陵园。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19年6月,散葬在田铺乡卫生院后山的38名无名烈士墓迁移至代咀烈士陵园集中管护。

寻访到卡房乡牛冲村的桂步蟾四烈士墓时,新县检察院干警发现墓地破败不堪,因年久失修,坟冢受到侵蚀,碑文字迹模糊不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的瞻仰悼念。该院随即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当地政府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对桂步蟾四烈士墓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对墓碑文字进行修护;同时积极与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商,尽快将烈士墓迁移至烈士陵园内集中管护。收到检察建议后,卡房乡政府及时将桂步蟾四烈士墓进行清理、修整,树立新的墓碑,同时修整道路路基,硬化了通往四烈士墓的道路。如今,桂步蟾四烈士墓已经焕然一新。

“这9座烈士墓在山上,离公路有1公里远,平时我们去祭奠需要用镰刀砍出一条路。我们最大的心愿是修好烈士坟墓,方便祭奠,并让现在的年轻人知道烈士事迹,不忘历史。”寻访到周河乡西河村尉湾的散葬烈士墓时,带路的村民对承办检察官说道。在发现通往烈士墓的道路通行困难,并且墓地杂草丛生,无人管理后,该院遂向周河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履行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职责。日前,该院邀请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周河乡政府就如何更好地管理、迁移这9座散葬烈士墓进行磋商。目前,本案还在办理过程中。

“大别山山山埋忠骨,岭岭皆英魂,仅刘邓大军突围大别山时期,来到新县的6万人部队仅剩下3万人,只有极少部分烈士安葬在烈士陵园等地,我们要做的就是寻找到剩下的散葬烈士墓。每一位烈士,都应该被铭记!”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说道。

作为革命老区新县这片红色土地上的检察机关,新县检察院革命纪念设施公益诉讼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也将在持续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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