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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减肥药”没有“后悔药”


□黄 磊

3年前,28岁的宋某正在为产后发胖而焦虑,偶然在微信朋友圈刷到一条“不锻炼不节食,轻松月瘦20斤”的减肥广告,看着各种网红带货、购买人群的“经验分享”,便丝毫没有犹豫就下单订购了两盒减肥产品。这一次让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对完美身材的追求,竟把自己引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近日,经新县检察院起诉,宋某、陈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一审宣判。

2019年,宋某发现自己怀孕。跟很多爱美的女孩一样,她对自己的容貌很是在乎,便开始对自己的身材产生焦虑,经不住朋友圈各种诱人的减肥广告吸引,购买了两盒“中医世家减肥药”,打算产后减肥。

减肥药的效果到底如何?宋某产后开始亲自体验。服用完两盒,她确实瘦了几斤,但也明显感觉身体出现了心慌、失眠、手脚发凉等副作用。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养育孩子的负担和对美好身材的向往,让宋某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开始在网上搜索一些“减肥配方”,想按配方网购一些减肥药的原材料和胶囊壳,尝试着自己制作减肥产品并在网络上销售。

宋某根据网络上的减肥配方,在某网购平台搜索到一家销售“西布曲明”的店铺。店主陈某承诺:“你购买原料自己组装,不仅能让自己轻松变瘦,如果销售还会赚足奶粉钱。”在陈某的鼓动下,宋某共计花费39000元,分3次购买了4000克的白色原料“西布曲明”。通过一次次配比、一次次试吃,宋某最终以自认为合适的配比制作减肥药,再搭配设计定制的“中医世家减肥药”外包装盒,每盒定价198元。

宋某殊不知,其在减肥药中添加的“西布曲明”能抑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虽有明显的减轻体重作用,但人体服用后会出现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2010年开始,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很多国家均出台法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

从2020年年初开始,宋某通过微信平台和各网站进行大量销售。虽然不少买家反映服用产品后有失眠、反胃、心慌等严重不良反应,但宋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并继续销售,且销量不减反增。

直到2020年8月,新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案称,其在某鱼网站花费450元购买了3盒减肥药,服用后出现心律不齐、心慌、甚至幻觉的情况。李某将其购买的减肥药交给公安机关。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很快将宋某抓获,并在宋某家中查获大量减肥胶囊及制作减肥药的原料,经检测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经查明,除了新县居民李某在内的100余名“散客户”,宋某在微信上还有多名固定客户。她将自制的减肥药以每盒50元至19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北京、山东、广东、河南等10多个省份的年轻消费者,累计销售金额6万余元。

2021年4月,新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向新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宋某及向其销售“西布曲明”原料的陈某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人的行为危及了大量消费者的健康权。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依据,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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