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穆柏川 佘志鹏)近日,浉河区检察院按照河南省总河长4号令要求,积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活动,对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利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治理。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钺带队到浉河区谭家河乡和柳林乡等地河道巡河并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和研判,建立清单台账。符合刑事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及时启动立案程序,确保辖区内妨碍行洪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到位,维护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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