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乐 俊)近日,固始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2020年,原告六安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履行地在固始县的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却以与行业惯例不符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未果后,原告无奈起诉至固始县法院。
承办法官吴春阳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后,决定尝试调解。在沟通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也表示愿意调解,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结合法律规定,进一步研究案情后,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上。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承办人精准出击多次主持调解,细致耐心地从长远利益出发说服双方静下心来协商调解方案。最终,在开庭前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
该院负责人表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是经济纠纷审判工作的难点。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下一步,固始县法院将继续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固始县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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