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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纷争积怨深 一朝化解促和谐


□郭晓雨

近日,上诉人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相继来到信阳中院,分别将写着“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 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两面鲜红锦旗送到该院民一庭庭长蔡红莉、员额法官姚涛手中,感谢该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实质性解决了双方多年的矛盾纠纷。

时间回到8年前,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公司开发的某楼盘建设事宜。因工程款支付发生纠纷,双方于2016年9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固始县法院出具了调解书,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以及后续工程如何实施的事宜。在调解书的履行过程中,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违约,便起诉要求解除调解协议有关后续工程的约定内容。双方当事人因各自的诉求无法满足,矛盾日益激化。特别是因涉案楼盘无法交付已售房屋,使部分购房群众的利益受损。该案成为涉及当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地方稳定发展的重大案件。

该案再审上诉至信阳中院后,承办法官姚涛详细了解了情况,发现此案法律关系复杂,简单就案办案、径直判决,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还会激化各方矛盾。姚涛在依法审理的前提下,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一方面积极主动向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建议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力争案结事了;另一方面,相继8次到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展调解、调查案件症结,并走访相关单位。随后,通过启动联动机制,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共同做双方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敞开心防、放下恩怨,同意调解。

2022年2月21日,在该院承办法官及固始县委政法委、固始县法院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陆某与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凌某握手言和,对涉案工程施工达成了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款、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退出的一致意见。目前,前期款项已经支付完毕,双方正在有条不紊地履行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重大涉营商环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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