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日前,光山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市场主体看到了该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认真态度,案件圆满的处理结果也受到了市场主体的肯定和赞扬。
2020年3月,被告王某存(系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光山某项目部的一名负责人)在原告光山县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购买了计算机等耗材7850元。直至2021年12月,仍未付款。于是,光山县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某存起诉至光山县法院。
该案案情简单、标的小,但保障机制却一点没有“省”。光山县法院为该案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该案件转入光山县诉调对接调解中心办理。调解员不断与被告公司、王某存及项目部联系,并在光山县法院的指导下,积极与各方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在日前双方达成了初步意见。
近年来,光山县法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全县营商环境的优化注入法治力量。同时,在处理具体纠纷中,坚持小纠纷与大纠纷同等对待,坚决做到小案不小看,以小案的解决促进营商环境的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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