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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保障律师执业权 智慧检务显身手

息县检察院完成我市首例网上异地阅卷


本报讯(杨玉柱)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智慧检务功能,近日,在息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积极沟通协调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完成了信阳市首例网上异地阅卷。

近日,综合业务部干警接到洛阳市张律师的电话求助,反映其代理的一起洛阳籍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诉讼期限临近,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来息县检察院进行阅卷。

针对这一情况,为保证律师执业权利,息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干警在请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后,立即致电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与其进行充分沟通探讨,最终决定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开展首次异地阅卷。

在辩护律师的代理材料和执业资质审查上,综合业务部又同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沟通协调,就审核材料的安全、便捷传输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决定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同步审查律师的阅卷材料和执业资质,并将审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和加密电子卷宗发送到异地受理的阅卷机关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

1月17日,综合业务部在收到张律师提交的辩护代理材料后立即对其异地阅卷申请进行处理,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内进行操作并打包发送卷宗,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张律师处理进程及电子卷宗密码。

同时,在电子卷宗传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息县检察院时刻保持和涧西区检察院的联系,有效保障了传送过程畅通。最终,张律师成功拿到了电子卷宗。

息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异地阅卷新形式,为律师阅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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