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传安)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状况,近年来,潢川县法院不断构建和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特邀调解机制,不断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等以特邀调解员身份参与诉前调解。近期,该院联手潢川县公证处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5年前,原告潢川县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家电门市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被告承租原告房屋经营电器。近年,因经营状况不佳,被告一直拖欠部分租金共计13余万元。2021年9月30日租赁合同到期后,原告不断督促被告履行义务,但一直协商不成。12月中旬,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潢川县法院。
潢川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决定特邀潢川县公证处公证员费斌参与该案调解。在了解案情、听取双方陈述后,费斌指出租户拖欠租金确实是事出有因,双方之前合作一直很好,现在也应当适当体谅各自难处,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经过几天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调解方案兼顾两方利益,符合生产经营实际,对此结果两方都表示满意。
该院负责人表示,该案由公证员参与矛盾化解,系“法院+公证”新工作模式,今后,潢川县法院将继续与该机构对接,积极探索公证处在司法审判执行过程中提供取证、保全、执行等一系列法律服务的新路径,依法逐步推动公证全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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