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厚臣)近日,光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为抓手,精准研判,迅速出击,成功破获一起涉企合同诈骗案件,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10月18日,光山县某公司负责人董某报警称,该公司与他人签订购销粮食饲料合作协议后被骗,涉案金额巨大。接到报案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警方经调查发现,2020年10月,固始人张某某以合伙经营粮食生意为由,与董某签订合作协议。董某负责在光山收购小麦、麸皮、稻谷等农作物,发往外地由张某某负责销售。协议签订后,董某依约先后采购了大量小麦、麸皮、稻谷发往福建,而张某某收到货物后,则以低于市场价每吨100元到200元的价格大肆低价倾销,借机套取现金。心怀贪欲的张某某,却对合伙人董某谎称货款没有收回,一直拒不支付货款。
民警在侦查中还发现,张某某以部分履行协议、交预付金方式,还骗取了广东、江西、福建、浙江等省份多家粮食企业的大量货款。
专案组民警经前期多次前往浙江、福建等省份实地调查取证、缜密侦查,于2021年11月8日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张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适时抛出大量证据,面对铁证如山,张某某如实交代自己因债务缠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高买低卖的方式恶意占有合伙人货款的犯罪事实。2021年12月14日,张某某被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光山警方正在进一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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