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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

我市28处历史文化遗迹入选


本报讯(记者 戴子翔)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核定公布了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51处,涵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五个类别,我市有28处入选,是近年来我市核定公布数量最多的批次。至此,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23处。

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大幅度增加,进一步夯实了文物保护的基础,丰富了文化内涵,助力实施文旅融合战略。

我市入选的2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20处,古建筑类2处,古遗址类6处。其中,新县10处、光山县5处、浉河区3处、罗山县3处、平桥区2处、商城县2处,息县、淮滨县、固始县各1处。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从完善“四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树立保护标志、设置保护机构或安排专人管理)基础工作入手,统筹规划保护维修,不断强化安全防护,积极宣传展示利用,切实把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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