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甄 叶)“我们企业打官司,最看重的就是诉讼成本与效率。法院通过调解,既减轻了我们后续诉讼及执行的诉累,也为我们企业之间提供了再次合作的可能,更缓解了当前企业的经营困境。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签订完调解协议的息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杨店法庭法官张恒感谢地说。
2020年3月11日,息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欠某建材公司部分货款未付。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息县某建材公司将该建设工程公司诉至息县法院,要求对方偿还货款。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恒仔细研读了案件材料,发现虽然案件涉案标的较大,但双方权利义务清楚明了,考虑到双方今后仍有合作的可能,立足企业的长期发展,张恒决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
为积极促成调解,张恒多次对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实地走访中,张恒发现,该公司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对此,张恒建议被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近日,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携带拟定好的分期付款协议,应邀来到了杨店法庭,就还款数额、还款期限等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在张恒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息县法院负责人表示,息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快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速度,通过“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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