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年终岁尾,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彻底消除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和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推进力度,共出动专项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对全县22家充装单位、179家换气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回收超期未检及过期报废钢瓶5万个,全面检测钢瓶7万个。”近日,固始县城管局负责人对笔者说。
8月,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依法履职时发现,该县瓶装液化气在充装、检测以及市场流通等环节存在充装站违规充装、气瓶检验流于形式、销售门店违规经营等三大类问题,涉及气瓶超万个。
为了给瓶装液化气拧上“安全阀”,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定时炸弹”,9月9日,经省、市检察机关批准,固始县检察院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监管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在液化气充装站经营管理方面,部分充装站建档的自有产权气瓶与实际经营充装气瓶不符,未对自有产权气瓶涂敷标志,未对个别防腐层破损气瓶进行修复,存在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气瓶、未进行定期检验气瓶,甚至达到报废期限的气瓶;另有部分充装站存在未对出厂气瓶张贴合格证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安全技术档案不全等情况。在气瓶定期检验方面,市场上有大量的未按期检验气瓶仍在流通使用,个别已达到报废期限气瓶被检测合格。在瓶装燃气经营管理方面,大部分瓶装燃气销售点均存在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未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现象;个别燃气销售点还存在多点共用一个《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9月17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迅速开展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对行业内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气瓶充装站依规安全经营、气瓶定期检验机构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与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加大对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气瓶打击力度,强化气瓶充装站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气瓶溯源管理机制,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气瓶要全面替换,确保流通气瓶安全可查。
同时,该院还向县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日常监管,迅速开展燃气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气瓶打击力度,推动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气瓶全面替换,确保燃气经营单位持证合法经营;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健全气瓶溯源管理机制,并结合燃气充装站、销售点以及消费者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不合格气瓶替换方案。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张贴至各燃气经营单位,并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随后进行了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我们将整治情况向县检察院进行了回复。目前,已经向市场投放了可溯源的企业定制钢瓶4.5万个,改装计量称44台。接下来,我们还要逐步推进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的实施,探索整合微小换气站等工作。”固始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12月23日,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对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进行实地跟踪调查时发现,全县燃气钢瓶溯源系统已具雏形,瓶装液化气合规经营情况全面改善。“民以食为天,食以火为先,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两家单位齐抓共管,保障了瓶装液化气从充装、销售、售后的全过程合规经营,避免了监管盲区,确保了流通气瓶安全可查,全面提升了行业安全管理能力,为‘双节’来临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环境。”办案检察官王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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