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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司法解“薪”苦


□孙春雨

“感谢法院,感谢徐法官,没想到拖欠近两年的工资这么快就拿到手了!”近日,李某在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连连道谢。

李某与方某、雷某等5人既是同乡也是好友,平时就靠种庄稼为生,农闲时则到工地上做散工补贴家用。

3年前,5人听说家乡附近有很多房地产建筑项目正在招工,想着离家近,又是都熟悉的活计,一合计就去寻找工作机会。几番打听下,5人受雇于王某,为某建筑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项目做外架。工程一直持续了近一年半,工作期间,王某曾先后向5人支付了部分工资,但尚有22万元工资一直未结算。5人曾多次向王某讨要无果。因5人文化水平较低,且缺乏维权意识,觉得诉讼太过繁琐,这件事便被搁置下来。直到今年下半年,不甘心的李某决定联合其他4人,通过诉讼要回血汗钱。

李某等5人将王某及某建筑公司一同诉至息县法院,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徐斌很快安排了开庭。庭审中,王某与建筑公司各执一词。王某称,对于拖欠工人工资予以认可,但起因是建筑公司一直没有结算,且工程前期投入较大,导致其现在自身经济困难。而该建筑公司则称,公司和李某5人没有劳动关系,也没有雇佣关系,5人的工资应当由王某承担,且公司已经超额支付给王某工程款。

在理清楚双方诉求及争议焦点后,徐斌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在王某。于是,庭审结束后,他找到王某,告知其李某等5名工人为其承建的建筑工程提供外架劳务,双方便已经形成了劳务关系,其应当及时足额地向对方支付劳动报酬,甚至李某5人还可以主张拖欠期间的利息。至于该建筑公司是否拖欠王某的工程款,则是另一层法律关系。王某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支付工资,但是希望时间上能缓缓。

最终,在徐斌的调解下,李某等人放弃了对利息的诉求,王某则同意2个月内支付剩余工资22万元,并当庭签订了调解意见书。从受理立案到当月的调解结案,再到近日收到工资款,5人耗时近两年的等待,最终在两个月内通过诉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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