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国谦深入罗山县检察院调研案件质量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调研中,郭国谦指出,罗山县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典型案例,全面开展,协调发展,涉企“三类人员”的不捕不诉率、非羁押率两项指标较好。要做到目标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以“两项工作”为抓手,坚定争创一流的信心。要提升政治站位,对企业“三类人员”涉经营类刑事犯罪要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三个能不”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做好对涉企案件办理的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切实让企业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爱和温暖。要振奋精神,发挥检察职能。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要共同发力,全面发挥检察职能,竭尽全力服务保障好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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