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凯
“道路上规划的停车位空着,但车停不进去。”昨日,家住浉河区宽景一品小区的徐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开车回家,沿路大部分停车位已停满,眼看路面还有几个空闲的车位,但里面却摆放着一个禁止停车的“雪糕筒”。
“也不知道是谁摆放的‘雪糕筒’,明明是公共停车位,为什么不能停车呢?”徐先生无奈地说道。
随后,记者来到上述地点发现,规划的停车位几乎停满了车辆,其中有两个空车位上放置着4个“雪糕筒”,让群众有位难停。据现场居民反映,“雪糕筒”是一家汽修店放置的,从月初装修至今,总是霸占店门前两三个公共停车位。
类似情况许多车主都遭遇过。车主叶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将停车位上的“雪糕筒”移开停车,却遭到临街商铺老板的阻拦。为此,她还跟商家展开了一番论战。虽然已时隔几天,但是说起那天的遭遇叶女士仍气愤不已。
“本来停车位就少,停车很不方便,加之沿街店铺随意占用公共车位,这让停车更难。”市民熊先生抱怨道,“这种行为很让人气愤,如果任由其泛滥,公共停车位只会减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
采访中,诸多市民表示,也理解商家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店里的生意不受影响,可是划定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不能成为商家“自留地”。
而绝大多数市民面对公共停车位被私占的情况,敢怒不敢言,更不敢强行将商家摆放的障碍物挪走而停车,因为害怕爱车被报复。
随后,记者致电浉河区湖东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副队长姚光明表示,执法队将扩大整治范围、增派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与整治频次,对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城区内有停车障碍物、占道经营、店外摆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的商户、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切实将公共停车位还用于民。目前,该门店前停车位上的“雪糕筒”已被没收,同时对店主已批评教育。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2019年1月1日,《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停车泊位。而对于违反这条规定,影响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的,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每车位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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