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凯)11月19日起,我市将正式启用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驾驶人可以登录申领。
首次申领电子驾驶证时,“交管12123”APP将自动调取申请人已留存的照片作为电子驾驶证照片,电子驾驶证生成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照片。对没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或者相册选择的方式提交电子照片,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用于生成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无需携带纸质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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