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 锐 曹春波)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近日,商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成立两个调查组深入城区各个药店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积极发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调查组随机走访了登记备案的16家药店,发现该16家药店均不同程度上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的处方药品数量与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卡记录的数量不一致等现象及两家大药房药师资格证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延续等问题。
根据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处方药须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仍出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以上问题,该院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梳理相关证据,并拟就相关问题及整改建议向县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努力消除药品销售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百姓有一个安全的用药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四个商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