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挽回了损失和声誉,谢谢你们。”11月1日上午,固始县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将一面写有“护航民营企业,公正担当有为”的锦旗,送到固始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手中,感激地说。
今年4月,固始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丁思磊在郭陆滩镇走访时,一家小卖部老板陈某向其反映,自己被固始某商贸公司骗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忙追回损失。
原来,固始某商贸公司业务员张某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啤酒促销活动,收取商户预付款,等到需要供货的时候,业务员却怎么也不给供货。丁思磊当即让陈某报警并跟踪了解情况。
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发现,像陈某这种情况,涉及郭陆滩、汪棚、草庙3个乡镇30多家商户,涉及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公安机关已经受理过类似的报案。了解该情况后,固始县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处理。
7月28日,该案由固始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固始县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做好该案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说服张某亲属退赃退赔。经过多次联系沟通、释法说理,使原本已经对张某不管不问的亲属,多方筹集资金,退赃退赔。在此基础上,检察院办案人员又积极与商贸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最终,商贸公司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愿意继续接纳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张某也因此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判决,真诚悔过。另一方面,固始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为商贸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如今,商贸公司已经与商户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公司的活动形式及时间会第一时间让所有商户知晓;向商户收款统一使用公司的收款码,不再由业务员代收,保证了公司的资金安全。
收到退赔资金后,商贸公司已筹划为商户有序发货。受损商户表示愿意继续和该商贸公司合作。公司既挽回了损失,又留住了客户,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还为被告人出狱后回归社会找好了出路。
“民营企业有需求,检察机关有作为。该案的成功办理,为企业和商户挽回了损失。同时,我们致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传递了司法力度和温度,也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亚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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