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10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开程、熊静香、陈延虎、严谨、李高岭、赵亮和秘书长孙丽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相关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和初审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五级人大代表淮河行”视察活动的情况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审议了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质询办法(试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钫,副市长李正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29日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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