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烨然
近日,平桥区法院在养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
78岁的庸某与81岁的陶某育有4个儿子,早年间老两口与其他儿子闹过矛盾,心生嫌隙,彼此间少有往来,一直与二儿子同住。近年来,二老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生活日渐不能自理,二儿子独自照顾倍感吃力,就提出与其他兄弟一起照顾父母的想法。但其他兄弟表示,父母年轻时就对老二多有偏爱,十几年前分家时自己并未分得家产,争吵时父母也说过以后无须往来,老了也不需要他们照料的话,因此对赡养老人存在意见。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庸某和陶某将儿子告上法庭。
甘岸法庭员额法官李婷婷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是双方当事人一直争执不休,情绪激动。考虑到原告和子女之间矛盾已深,她意识到这起家事纠纷案件如果仅仅通过依法裁判、简单一判了之,并不能够从根本上化解这一大家人之间的心结,便决定先从调解方向上入手。
李婷婷多次与老人长叙,了解其真实意愿和家庭情况,在得知老人的其他子女远在外地,常年缺少沟通,生活习惯差异较大,不宜一同居住后,便放弃由子女轮流赡养老人的调解方向,转而提出在二儿子家附近的养老院居住,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的建议。
最初,两位老人并不愿前往养老院,他们认为在农村去养老院并不光彩,也担心不适应养老院的环境。为了打消老人的顾虑,李婷婷对养老院进行了细致的考察,耐心地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去养老院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二上班忙没有时间陪你们,和养老院里年龄相仿的邻居互相陪伴、一起聊天,还有专业人士的照顾,对自己、对子女都好。”李婷婷给两位老人分析道,“这个养老院就在老二家附近,他下班后能经常过来看看你们,和在家没什么区别。要不先住几天试试,实在不喜欢的话,咱再想办法!”听到法官如此诚恳劝说,两位老人最终同意先搬进养老院试一试。
李婷婷趁热打铁,多次与老人的其他儿子、儿媳耐心沟通,主动倾听子女的想法,并进行释理说法:“父母身患疾病不能自理,作为子女于情于理于法都要公平赡养。每个人终有走向年老的那天,作为儿女善待并赡养父母,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心比心,就是给自己的子女树立最好的榜样……”经过法官的真情调解,老人的儿子儿媳最终同意调解意见,愿意均摊养老院费用及医疗费用,并表态今后会尽力照顾好老人,让老人颐养天年。
昨日,李婷婷前往养老院看望老人,在得知两位老人对养老院的生活非常满意,愿意长住后,立即组织双方在养老院内签下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化解,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