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子翔)近日,市文广旅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普法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该局工作人员以现场咨询、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宣讲法规、发放资料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述信阳革命老区“28年红旗不倒”的奇迹、彪炳史册的大别山精神、波澜壮阔的大别山革命斗争史,讲解《信阳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内容,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依法保护红色资源的意识,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据了解,《条例》于2021年2月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起草,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等单位多次修改论证,2021年7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省首部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一些地方保护意识不强、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部分旧址仍然存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红色资源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极为重要,也十分紧迫。用法规保障我市红色资源的有效传承利用,有助于推进红色资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落实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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