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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庭审涉外离婚案


□黄 兴 胡 月

“感谢黄兴法官!感谢新县法院!我在国外,因疫情原因无法回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没想到网上开庭20多分钟就解决这个大难题。”身在印度尼西亚的当事人通过网上庭审系统感激地说。

近日,新县法院民事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当庭调解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原告王某在新县居住,因与被告两人聚少离多、文化差异较大,导致理念不合,遂要求与被告离婚。因两人系涉外婚姻,需在河南省民政厅办理离婚手续,但因为疫情,女方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离婚。

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法官黄兴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会汉语,于2019年回到印尼后一直居住在国外,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便通过原告提供的微信联系方式联系上常住国外的被告本人。通过微信远程验证身份后,法官询问了解到,被告曾系中国某大学留学生,能够熟练使用中文并读懂汉字。

经原告、被告本人同意,新县法院使用网上庭审系统主持了案件的开庭调解。开庭时,黄兴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对结婚证、离婚协议、公证书、身份证、护照等证据进行核对,确保离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庭审结束后,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向身在国外的被告完成了法律文书的送达,顺利完成了庭审。

至此,该起涉外离婚纠纷案顺利调解,赢得了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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