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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玩守规矩 舒适又惬意


□李 浩

9月11日,一男子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违规进入远瀛观遗址踩踏、拍照,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假期将至,这也为我们外出文明旅游敲响了警钟。

景点姓“公”不姓“私”,只有所有人都多拘小节,美丽风景与文明行为“水乳交融”,风景才“最美”。日常生活中,一些人认为随地扔垃圾、吐痰是个人生活小事,不值一提。外出旅游时,在他人眼中,这些不拘小节的行为,就成了个人素质、城市文明的体现。如此煞风景,自然遭人厌。

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失态,很可能源自自我心态的失衡。有些人认为,外出旅行,玩得高兴最重要,管他三七二十一,怎么开心怎么来;一些人,把自己放得太“小”,认为不文明行为的人,大有所在,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须知,景点不是自家“后花园”,不能拿自己不当外人,外出游玩时要时刻谨记用文明规则约束自己。

2020年11月1日,《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我市出台的第七部地方性法规,开始实施。这就意味着我市处罚不文明行为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如此,有了法律这个“压舱石”,再素质“欠费”、文明“不足”,到头来,权益受损的还是自己。

游兴再浓,也要行有所止。出门在外,每个人都是“风景线”。若行为举止多些“美颜”,文明的标尺就会抬高一分。若时刻保持脚下的“警戒线”、脑中的“红绿灯”,把“文明攻略”装入行囊,“诗和远方”才会更加美丽。是以,游玩守规矩,才能舒适又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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