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入选案例,我省法院共入选案例33篇,其中,信阳法院入选6篇,入选数量连续4年居全省首位。
据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法官学院选编的案例丛书,收录的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促进类案同判、强化法制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息县人民法院祁昱森、孙春雨著的《公司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徐某霞、杨某华诉朱某然民间借贷案》、固始县人民法院裴国刚、王皓娜著的《提成工资形式下劳务关系的认定——杨某某诉日月纯净水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罗山县人民法院孔晶晶著的《口头合同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崔兴某合同诈骗案》等6篇入选。
近年来,信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案例在法官司法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优秀案例培育机制,加大案例编报工作力度,鼓励法官认真研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对在定性或法律适用上有指导参考价值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挖掘、高度提炼,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结合相关专题发布典型案例,规范和完善全市法院类案检索工作,归纳总结自身的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健全完善案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和审判质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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