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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活”史河


□吴晓军

“电捕鱼原来在这里很普遍,河里小鱼小虾都绝迹了,史河差点成了‘死’河,很让人痛心。现在这种现象没有了,我们看着也高兴,史河又‘活’了。”8月30日上午,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史河边走访时,正在河边放羊的李老汉说。

史河发源于安徽省金寨县伏牛山,流经安徽霍邱县和河南固始县,至三河尖镇入淮河。史河在固始境内河长70公里,流域面积1970平方公里。近年来,史河里非法捕鱼特别是电捕鱼现象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7月28日,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群众来信举报称,固始县三河尖镇淮河段、史河七一大桥等河段常有电捕鱼船非法捕鱼。接到举报线索后,固始县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固始县三河尖镇港口村淮河段、史河七一大桥橡胶坝、史河状元大桥、隔夜村成功大桥等附近水域,夜间及雨天经常有电捕鱼船只进出河道,进行非法电捕鱼活动,导致大量鱼虾等水生生物死亡,对水产资源和水域生态造成严重侵害。固始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监管部门,怠于履行辖区内非法捕捞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8月17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渔业资源监管保护职责,对辖区河道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电捕鱼等非法捕捞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建议该局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度优势,积极与水利、公安等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接协作,加大对辖区河道渔业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反弹;建立健全渔政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渔政执法管不住、水利执法无权管和公安执法管理难的突出问题。

“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支持并配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我局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并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保护固始母亲河的生态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作出庄严承诺。

固始县农业农村局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积极履行渔业监管职能,通过乡村大喇叭、电视台、张贴公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与公安、水利部门对接协调,整合力量,加大对辖区河道的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行为。

“针对史河非法捕捞问题,我们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跟踪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不断加大对史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罗明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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