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强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已为群众办实事90余件。
抓重点,着眼提升群众满意度。该院制定《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十不准》等15项措施,坚决纠正对群众诉求横、推、冷、硬的作风,并设置便民服务站,让来访群众享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
疏堵点,全力解决群众急事、愁事。该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目前已接受点名接访12人次,院领导办理信访案件5起,均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一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
解疑点,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该院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院座谈的同时,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共收集意见建议30条。26名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为不同学龄段青少年量身定做送法内容,开展送法活动13场次。
聚焦点,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该院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三个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城内13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对2处存在吊塔安全隐患的闲置工地进行立案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责令住建局快速整改;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对县域内的9条主要河道进行了全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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