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凡玲玉)为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检务信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法律文书公开反向管理”,规范不公开、撤回、删除的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管理,防止出现应公开的生效法律文书未公开现象。
罗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寓监督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建立检察文书公开审查常态化机制,设置专人负责法律文书的复核清查,对已判决的案件进行个案监控,督促承办检察官及时对法律文书进行公开。
该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统计报表数据,把握案件一审判决生效时间节点,并列出案件清单,及时与已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对于应当公开而未公开、超过期限公开、公开形式不符合规范标准等问题,在内网系统列明,便于承办人及时公开文书。
建立法律文书“反向清查”常态化机制。遇有未成年人案件和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等不宜公开的特殊情况,该院由综合业务部对不公开文书进行统计,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生效法律文书中进行“反向清查”,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同时,遵守检察机关保密条例,保护当事人隐私。
截至目前,罗山县检察院共运用“文书公开反向管理”机制,监督业务部门公开法律文书154份、重要案件信息30余件。该院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凝聚力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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