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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商城县法院审理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


实施诈骗31起,涉案金额900余万元

本报讯(陈 洋 肖 琬)近日,商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高某波等25名被告人涉嫌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2018年11月,商城籍金女士向公安局报案称,其于2018年11月9日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电话,对方自称信阳市公安局民警,告知金女士身份信息涉嫌一诈骗案,要求其立即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并进行相应操作。事后,金女士发现被骗62万余元,遂向公安局报案。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窝点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某地。2019年11月,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下,雅加达警方对诈骗窝点进行突击,现场抓获高某波等25人。通过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警方进行数据提取,发现该团伙进行电信诈骗31起,成功诈骗河南省淮滨、扶沟、郸城等地居民钱款共计970万余元。

2019年以来,高某波与蔡某涛、文某军、陈某平等(均另案处理)组建诈骗犯罪集团,合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高某波等人在印尼雅加达市组成诈骗犯罪集团,冒充公检法部门,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该诈骗集团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成员集中生活、工作在相对封闭的别墅内。蔡某涛、文某军、陈某平担任管理者,下设“电脑手”和一线、二线、三线话务员。“电脑手”负责打印被害人身份信息、制作刑事拘捕令、向二线传递含有被害人信息的便签照片等。一线话务员假冒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民警给被害人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犯罪,以帮助被害人向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为由,把电话转至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使用电话假冒犯罪地公安民警,并添加被害人QQ进行交流,向被害人发送警官证、被害人刑事拘捕令、涉案嫌疑人讯问视频或者照片等,以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制作电话笔录的形式骗取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账号、余额等信息,并以协助被害人清查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为由,把电话转接至三线话务员。三线话务员假冒检察官,虚构被害人需要进行资金比对查询,通过要求其登陆假冒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安装主页界面上的安全控件后输入银行账户信息的方式,或者直接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信息,将被害人银行账户内资金转走。最后,再通过洗钱方式将资金分级转移至电信诈骗组织,各犯罪人员从中获得相应提成。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安保处突预案,从各县区法院协调50名法警,协助此次庭审安保工作,联合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合力推进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庭审中,该院紧紧围绕案件事实、诈骗金额、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组织控辩双方开展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20余名辩护人出庭辩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公正、公开。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人员受邀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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