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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不断书写公正司法的辉煌篇章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近年来,信阳中院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抓党建固本培元,砥砺奋进,不断书写公正司法的辉煌篇章!

信阳中院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执法办案作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第一要务,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生命,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把服务群众作为司法工作的不懈追求,把自身建设作为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书写出浓墨重彩的司法华章。

信阳中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优秀法院,思想宣传工作连续6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先进单位。选树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个、3个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全国模范法官2名、全国优秀法官4名、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4名、5名干警荣记个人一等功,形成了“一个典型一面旗,一批典型带全局”的良好局面。

惩恶扬善 维护安全稳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去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502件,同比下降6.2%;判处罪犯6684人,同比上升9.2%。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危害社会及人身安全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件90人,电信诈骗、套路贷、盗窃犯罪案件893件1749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拐卖、性侵等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142件159人。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涉枪涉爆、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涉枪涉爆犯罪案件23件26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61件1164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30件96人,深挖赃款赃物流向,会同相关部门查控保全,为有效减少群众损失提供保障。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审结腐败犯罪案件24件26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教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刑事审判工作造成严重影响,2020年7月中旬恢复正常提审后,全市法院抢抓结案,12月底前受理的一审156件881人、二审108件751人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审结,三年专项斗争总结案率100%,判处5年以上刑罚202人,判处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29件67人,执行黑恶财产1.79亿元,执行到位率73.4%,顺应了民心、彰显了正义。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依法对15件61人改变黑恶性质犯罪定性,信阳中级法院扫黑除恶审判团队获评省法院“十佳办案团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移送线索132件,发出司法建议148件。

刑事审判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对此,全市法院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后依法宣告13名公诉和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1件,决定赔偿金额86.9万元。

优化环境 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帮助企业纾解疫情影响。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重大要求,制定29项服务“六稳”“六保”司法措施。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对因疫情而还贷困难的企业,联动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防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促进稳岗就业。对629家复工复产企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以刚性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强化“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坚持硬指标和软环境一起抓,让企业家对人身、财产以及经营安全更加放心,踏踏实实地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在2019年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企业者3项法治指标分别居全省第6位、第8位、第8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营商环境案件标识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将立案、分案、开庭、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期限压缩至最短,将办案质效纳入法官业绩考核。审结营商环境案件9175件,标的额165亿余元,平均结案时间54.5天,服判息诉率95.2%,办案质效居全省前列。在审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案件中,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将长达9年的烂尾工程整体盘活,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案例。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纠纷案件42609件,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不受侵犯,激发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经济犯罪、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把好最后一道关,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闫某某宣告无罪案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案例。注重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声誉,对因公司合并、分立、重组导致新的法定代表人成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象的,及时甄别删除,守护好企业家创业梦想。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6388件,对利息、罚息、违约金明确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部分不予保护。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3181件,加大对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套路贷、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等问题的识别和打击力度,认定职业放贷49件、套路贷33件、虚假诉讼15件,依法再审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红绿”融合 擦亮老区最美底色

深化提升涉军维权“信阳模式”。信阳中院把对军人军属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拓展到对红色遗迹遗址的保护,再深化到对红色文化、大别山精神的保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等4家单位建立红色资源宣传与保护联动机制,联合市委宣传部、信阳军分区在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设立红色革命遗址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平桥区法院审结信阳首起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信阳中院继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后,202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再次到信阳总结推广“信阳模式”,并4次写入最高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同年9月3日,信阳中院在中部战区和七省(市)涉军维权工作联席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乔新江批示肯定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重大要求的重要作用,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好学习宣传。

以最严格的司法守护信阳好山好水。全市法院围绕打造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98件,其中,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件,分别或综合适用复植补种、第三方治理、支付治理费用、赔偿功能损失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一审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75件,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方式,扩大震慑教育效果。

铮铮誓言凝正气,熠熠法徽耀荣光。信阳中院通过把党建与法院工作深度、有机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不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重大要求。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信阳中院党建领域一系列创新之举、改革之策,不仅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丰富党支部的党建品牌内容,而且全面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更让司法生态焕然一新,激励着全体法院干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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