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为进一步把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经党中央批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法学会和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成立这7家研究中心,必将进一步壮大研究党的创新理论的力量,更好地推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据悉,此前成立了11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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