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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之断想


张万明

“吃货”一词,《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指光会吃不会做事的人(骂人的话)。其意识与“饭桶”相近。可是,近几年,有许多人互称或自称为“吃货”,并且很乐于此称呼。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上网搜索了一番,原来人们给它赋予了新的含义,是指那些喜欢吃美食的人,有品位的美食爱好者。语义色彩比较中性,有时甚至带有褒义。尽管如此解释,我还是有些迷惑。因为在中国文化里,凡是用“货”来指称人的,一般都带有轻蔑之意,如:蠢货、骚货、怂货、货色等等。由此,我便想起了“好吃嘴”的称呼。

“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的第一需要,也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和追求。中国人很讲究吃,也很会吃。吃出了感觉和享受,也吃出了幸福和文化。吃几乎占据了人们生活的整个空间,如:一日三餐必须吃、招待客人需要吃、联络感情需要吃、请托酬谢更要吃;逢年过节吃,红白喜事还要吃;出差要饯行,回到家要接风;就连人们日常见面时的问候语也离不开吃,“你吃了吗?”由吃还派生出了许多比喻性词语,如:吃香、吃亏、吃苦、吃红灯、吃官司、吃软饭、吃紧、吃劲、吃大锅饭、吃醋、吃不开,等等。看来,人们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吃。

为了让人吃得体面,吃得有尊严,于是,便产生了吃的礼仪,吃的道德文化评价,来规范人们吃的行为,抑制吃的欲望泛滥。《礼记·礼运》说:“夫礼之初,始于饮食”。《礼记·曲礼》《礼记·少仪》等书都对人们的饮食活动做了明确规范。可见,中国不仅是一个礼仪之邦,还是一个食礼之国。齐人宁可饿死,也不食嗟来之食,说明尊严比吃重要;《孔融让梨》的故事,说明礼让比欲望重要;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说明骨气比吃更重要。凡此等等,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吃固然重要,但还有许许多多比吃更重要的东西。

小孩子不懂事,贪吃是其本性。于是,家长们就开始给他讲一些吃的道理、吃的行为规范,教育孩子在什么场合如何吃、怎样吃;哪些东西该吃,哪些东西不该吃;谁的东西能吃,谁的东西不能吃,等等。恐怕人们接受文明礼仪的教育,大多都是从吃开始的吧。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教导我们说,站要有个站相,吃要有个吃相。吃不能狼吞虎咽,嘴巴不能吧唧吧唧地响;在家里,大的要让着小的,小的要敬着大的和老的,要懂得谦让,学会分享,不能吃独食;走亲戚时,大人不动筷,小孩子不要先动筷,更不能挑着好吃的,只顾自己吃;在外边,不要吃别人家的东西,吃人家的嘴软,千万不能落个“好吃嘴”的名声,“好吃嘴”比小偷还丢人!她还常常用这样一句古训来教育我们,“不要光盯着自己的碗,还要看看别人的脸”,其意思是,在外边吃饭不能只顾自己吃,还要看看别人对你的态度,不能因为贪吃而影响形象。大人的话,我都记在心里,并能身体力行,邻居们都夸我很懂事,我也感到很自豪。但有一件事令我刻骨铭心,至今难忘。有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背着书包去邻居家等小伙伴去上学,正遇他们家刚吃饭,小伙伴的妈妈拿来一个馍馍让我吃,我再三推辞不过,就很不好意思地吃下了。过了两天,小伙伴要抄我的作业,我没同意,小伙伴就很生气地说:“你个好吃嘴,还吃了我家的馍呢,快把馍吐出来!”顿时,我面红耳赤,羞得我无地自容。从此,我长记性了,无论嘴再馋,再也不吃别人家的东西了。

当年的农村物资匮乏,农民们都很节俭。平日里精打细算,粗茶淡饭,日子过得很清苦,有点好的东西,自己舍不得吃,留着招待客人。逢年过节,大家相互请吃,今天你家,明天我家,大家聚在一起,话话年景,聊聊家常,其乐融融;平日里,我家来了客人请你来陪,你家来了客人请我去陪,有来有往,相处甚欢。但人们最看不起的是那种好吃懒做的贪吃者和有来而无往的白吃者。在民风淳朴的农村,有三种人为人所不齿,一是作风不正的好色者,二是手脚不干净的小偷小摸,三是好吃别人东西的“好吃嘴”。

后来农村来了驻村干部,还有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那时的农村没有招待之说,都是在农户家轮流派饭。他们每吃完一顿饭,就及时主动地付给粮票和伙食费。农民们觉得他们是尊贵的客人,唯恐招待不足,天下哪里还有向客人要饭钱的道理呢。纷纷表示坚决不收。领导们便说:“你们若不要,我不是白吃你们的吗?难道你们也想让我当个‘好吃嘴’吗?”农民无奈,只好勉强收下。农民们收下了干部们留下的伙食费,同时也收下了干部们的尊严,更是收下了鱼水般的干群关系。

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的缘故,还是“好吃嘴”的语义色彩如同“吃货”一样变化了的缘故,吃喝成了一桩小事。好吃嘴的形象也不那么丑了,无论是吃了别人家的,还是公家的,也都很坦然了。于是乎,吃喝风大行其道。官员吃,老百姓也吃;公事吃,私事也吃;生日吃,升学吃,乔迁吃,小孩满月了也要吃;职务升迁吃,涨了工资吃,彩票中奖了也要吃。吃的名目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场面也越来越铺张。由于好面子,剩菜剩饭也不好意思打包,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社会反响强烈。

针对上述现象,中央三令五申,发了若干文件加以规范制止;各级党委政府也采取了若干措施,刹风治顽,还是有少数人绕着纪律规定变通着吃。看来,吃喝绝非小事,而是一场人的本能欲望与文明规范的斗争。比如:吃肉喝酒是佛门之大忌,有些经不住肉香酒醇诱惑的和尚们,便给自己编出了一个违规越戒的理由:“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披着和尚的外衣,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的吃喝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也有极少数经不住美酒佳肴诱惑的干部,也给自己找了个违纪越规的理由:“酒肉穿肠过,原则心中留”。于是,便不看对象,不分场合,海吃海喝起来。其结果是,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丧失了原则,丧失了党性,也丧失了个人尊严。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大多都是从吃喝开始的。可见,吃喝是蝼蚁之穴,如不防微杜渐,可能会溃堤千里。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顺应党心民意,采取了断然措施,颁布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文件,并高高举起巡视巡查这把利剑,很快刹住了吃喝风,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行为。党风政风好了,社会风气净化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光大了,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戴。

由此可见,吃喝的确是一件大事情。它事关人的生存,事关人的形象,事关党风、政风和民风,万万不可小视!社会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学会欣赏美食、品味美食,享受生活之美、之乐,不断提升生活品质,这是人人的追求与向往,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但君子爱吃,要吃之有道,吃之有节。该吃的吃,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理性地吃,文明地吃。要吃出健康,吃出品位,吃出形象,吃出文化,吃出良好的社会风气。我渴望成为一名美食家,更希望人人争做美食家。但把喜欢吃美食的人叫作“吃货”,我还是不敢苟同,一直觉得有点刺耳。因为,我们常常把那些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有所造诣的人称为某某家或某某者,如:科学家、思想家、军事家、歌唱家、数学家、外交家、学者、思想者、智者、舞者、马克思主义者等等,何不妨把那些有品位的美食爱好者称之为“吃家”或“吃者”呢?!

我愿意成为一名“吃家”,更愿意成为一名弘扬中国美食文化的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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