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穆柏川 刘 潇)近日,浉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2020年10月,该院经调查发现,在浉河区某乡镇靠近南湾水库上游的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居民生活污水流入南湾水库,附近居民在水源地周边饲养和宰杀家禽,以及学校职工食堂污水直排水库等现象,使得南湾水库水环境受到污染。
为守护信阳人民的“大水缸”,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该镇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镇镇政府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及时排查水源污染隐患,健全完善常态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通过跟踪监督,截至目前发现存在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