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农新闻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

严格整治责任 按期完成整改


本报讯(记者 唐 车 童 帅)日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重大防洪风险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4.15”全国、全省防汛抗旱会议关于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指示要求,确保汛前各类防洪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市防办还制定《重大防洪风险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表》,对前期排查的各类防洪隐患进行督办交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防洪隐患整治责任。3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一批重大防洪风险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洪风险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隐患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全面彻底整改;辖区政府要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全面负责防洪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县区领导亲自抓、县直主管单位具体抓”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辖区重大防洪隐患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直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按期完成防洪隐患整改。整改责任县区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职责,对查出的安全度汛隐患实施“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管理,采取“一县一单”等形式,限期闭环整改;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治理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储备抢险队伍和物料;对正在进行的水库、河道治理等防洪工程,以及将要跨汛期施工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度汛方案,落实防汛责任和责任人。

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整改责任县区政府要加强整改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的动态监督,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并于5月15日汛期前整改到位,并报市防办。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防汛成员单位要成立暗查暗访组,结合各自职责对本单位、本行业各类影响防汛安全的因素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度汛。若因问题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灾害、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