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伟 张 强
息县作为全省平原地区推行林长制的2个试点县之一,始终牢记“两个更好”的政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开展淮河生态廊道建设、路肩培护造林、森林城市建设。近3年来,共完成平原造林7万余亩,为加快老区振兴发展增绿添彩。
建立“林长+书记+县长”的领导机制
坚决扛稳政治责任
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党政主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突出问题导向。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10余次,听取情况、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难题,扎实推进试点开展。
注重求实求效。建立健全考核、督查、信息公开和“一林一警”等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牵头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班,压实责任、专人专职,确保成效。
建立“林长+河长+湖长”的管护机制
织密织牢护林网络
息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大要求,将河长制、湖长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林长制工作中,推动全县林业资源管护到位。
健全管护队伍。将全县3863个农田林网编制成册,分级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11979人,织密织牢管护网络,实现了全县林业资源管理全方位、无死角。
界定管护责任。明确县级林长负责淮河主干道、竹竿河、清水河等林木分布重点区域,乡级林长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造林重点区域,村级林长负责乡村道、沟塘、环村林及成片造林,确保管护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加强管护合作。深化林长、河长、湖长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力度,开展“巡林巡河”联合行动6次,各级河长、湖长既巡河又巡林,形成了林业生态保护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的督导机制
切实凝聚监管合力
落实“一林一警”。明确森林公安民警执法监管责任区,辖区派出所所长为警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让“警长”为“林长”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森林法宣传20余场次、巡林60余次、出动警力220余人次,对毁林盗林等不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实行“林长+检察长”。由县检察院牵头,定期对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区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下发问题交办单,通过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方式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严肃整治失职渎职行为。目前,已成功办理4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林长制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检察力量”。
强化工作督查。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紧盯不放,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息县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狠抓管护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息县经验,在加快老区振兴发展、实现“两个更好”的新征程中出“息”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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