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连日来,市检察院在梳理前期开展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安全”“长期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城镇窨井盖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基础上,联合浉河区检察院、平桥区检察院,抽调干警组成3个办案团队,分别对城区上述3项民生安全领域问题进行了再跟踪、再调查。
4月1日至4月3日,办案团队分别深入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等多个现场,实地查看长期闲置工地、二次供水单位以及城区主干道,走访当地群众,与责任单位进行座谈,发现“问题塔吊、脚手架”“无证供水小区”“缺损窨井盖”等问题,并及时将上述问题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据了解,罗山县、潢川县等8个县检察院也同步开展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20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责任单位已整改到位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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