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大爷骑车冲入河沟 警民齐力救助上岸


□张丹丹 胡 建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县公安局卡房派出所把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工作落脚点和突破口,持续深耕、潜心经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基层警务新模式,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3月30日,卡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同村民一起救助一名因驾驶三轮车不当冲入河沟里的落水老人,并齐力将落水三轮车打捞上岸。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卡房派出所所长陈磊带领辅警李俊、胡奇良巡逻途经卡房村李墩组会龙桥时,发现有村民在桥边围观。带着工作敏锐性,陈磊带领辅警立即下车查看,发现有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冲下桥堤。一位浑身衣服湿透的大爷苦着脸说:“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过桥时操作不当连人带车一块翻入河里了,人没有受伤,就是车一时无法上岸。”

得知情况后,陈磊立即安排辅警去附近村民家借来绳子、梯子等打捞工具,并组织围观的村民一同帮忙,经过10多分钟的努力,派出所同志和乡里乡亲群众用绳索合力将大爷的三轮车拉上岸。看到为群众事情跑前忙后的派出所同志,周围群众纷纷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在和大爷交谈中了解到,大爷在干完农活回家途中路经此桥,由于正处急转弯路,且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时导致其连人带车一块翻桥冲入河中。其间,陈磊反复嘱咐老人儿子带其父亲回家换身干爽的衣服,如老人有身体不适要立即带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并叮嘱大爷以后骑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谨慎慢行。大爷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在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人民警察就会冲在最前面,感谢党,感谢人民警察!”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