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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到田间 司法服务进基层


□胡 玲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五进”工作的开展,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根据院里统一部署,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开设在“田间地头”。

近日,该庭审理了一起关于土地侵权的民事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李某、湛某、陈某、柴某系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塔耳湾村的村民,因李某认为本村村民陈某等5人种植的菜园侵占了其林地使用权,故起诉到董家河法庭,要求被告陈某等5人停止侵权,返还林地。

该案在受理以后,董家河法庭庭长高海波了解到该案牵扯的当事人众多,时间跨度较长,且经过村支两委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矛盾较大,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当即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开设在涉案林地的现场,并邀请村支书及村民代表30余人参与案件旁听。

通过庭审,高海波庭长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李某所持有的林权证中四至界定不明,进而造成双方对涉案土地争议较大,通过向当事人、村支书、在场群众进行询问及现场勘查后得知,因局限于过去进行土地确权的工作方法不科学,造成乡村存在大量因林权证的确权不规范而引发的土地确权纠纷,本案5被告在原告李某林权证确权之前已在涉案土地上种植菜园长达30年之久,且该村村支书及村民代表30余人均认为5被告种植的菜园没有侵占原告李某所属的林地。庭审结束后,案件并未当庭宣判,高海波在进行现场调解以后,认为双方矛盾较大,将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尊重客观事实及公序良俗,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结束以后,董家河法庭全庭工作人员向现场旁听群众发放浉河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开信,并现场为群众讲解教育整顿的内容,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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