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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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失”而复得的包


□段祖号

日前,在历时6天之后,包的主人终于找到了,这让光山县法院门卫老余也舒了一口气。

老余系光山县法院审判区域安检口的一名门卫,主要负责协助开展物品检验、证件查验等安检工作,平时早来晚走,一直兢兢业业。据老余回忆,3月19日那天,开庭比较集中,前来的当事人特别多,自己应接不暇,绷起神经不停地忙着安检,直到临近下班时,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桌子上多了一个棕色的小皮包。

包的主人是谁?老余猜测应该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老余想,既然包落在自己这里,包的主人想起后应该很快就会前来领取,于是将包放在安全位置。然而,到了下午下班时间,也没有人前来领取,看来当事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包已丢失。老余只好和同事一起打开包,希望找到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包打开后,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及部分现金,还发现有一张检查单,上面附有姓名和电话号码,这与登记的一条人员信息符合,看来找到包的真正主人了,身份证显示包的主人是一名房姓中年女性。

当老余拨通房某电话告知来意时,房某才想起来自己形影不离的包早就不见了,但此时她已赶往省外,无法再返回领取,于是,请求老余暂时将包保管一段时间,等下次开庭时领取。老余果断答应了房某,并保证包内物品的安全。

3月24日,一位女同志来到安检口,询问老余是否保存有一个包。虽然她戴着口罩,但老余还是认出了房某。为了安全起见,老余询问房某包内物品的详细信息,才放心地将包交到其手中。经房某确认,包内物品保存完好,没有任何缺少。

房某表示,那天她急着开庭,在安检口登记信息时就随手把包放在桌子上,开完庭返程后也没有注意包已丢失。

包失而复得,房某十分高兴,当场竖起了大拇指,为老余和光山县法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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