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 瑞)为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严防“一巡了之”,商城县委巡察办积极研究探索,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建设阵地,发挥堡垒作用。2019年8月,该县拿出4个行政编制,设置专门场所、专门人员,整合巡察干部队伍,成立督查室,承担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集中汇总、分类移交、对接办理及通报情况等职能,统筹督促巡察整改落实。2020年9月,经县委决定,成立县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和“效度”。
五个集中,压实整改责任。即突出问题集中反馈,整改清单集中移交,整改承诺书集中签订,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县处级领导集中参加。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综合反馈意见,召开全县各乡镇(处)、县委各部委和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集中反馈会,由县纪委书记在大会上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传达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专题汇报会会议精神,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上,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移交《巡察移交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订《整改承诺书》。每轮巡察动员会时,精选省、市纪委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让未被巡察单位能够“见不贤而内自省”,对照问题、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即知即改。县委书记亲自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巡察整改要从县委常委做起,从各包乡镇和分管联系县直单位的县级领导做起,做到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分析、带头指导施策、带头督促问责,切实承担和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
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该县健全集中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巡察组、派驻纪检组开展整改督导,巡察派驻双向联动,释放监督叠加效应。每轮巡察动员会后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县委巡察组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问题线索查办对接机制,将巡察发现问题查办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健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联动机制,实时组织巡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办理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会,以便巡察办及时掌握线索处置情况。健全巡察整改约谈机制,对经巡察整改督查发现问题依然突出、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约谈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健全巡察整改定期通报机制,每月底通报本月巡察整改督导情况,制作问题清单,协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室,强化日常监督,跟踪问效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有效压实被巡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责任。此外,该县还制定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机制、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有关事项协助机制、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建立台账,推动“见底清零”。该县建立《各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情况台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党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县委常委会尤其是县委书记亲自签批的事项,建立专门台账,明确问题整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报请县委书记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审批,紧紧牵住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盯紧盯死,逐项整改,推进巡察整改见实见底。
截至目前,该县共召开集中反馈会议5次,签订整改承诺书60余份,警示教育500余人次;巡驻联合推动解决立行立改事项55个,联合处置问题线索15件,协同办理问题线索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18人、提醒谈话14人;巡驻联合开展回访督查5次,督查整改事项590个,约谈提醒主体责任人15人;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37期,收缴违规资金357.2万元,累计督查被巡察单位问题2645项,推动完成整改2586项,整改完成率达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