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今天“三八”节,本应看到浉河区法院王春珍法官与女同事一起上街普法的身影,但是,人们却看到浉河区委作出《关于向王春珍同志学习的决定》。
今年1月28日,王春珍因患肺癌走完了53岁人生——床头一沓手写阅卷笔记字迹工整,办公室几百页的办案记录还未来得及装订,她在昏迷的前一天还安排刑事审判工作。
3月5日是浉河区的“周五扶贫日”。记者到该区董家河镇三角山村见到了王春珍生前帮扶贫困户、73岁的张付远。这里是新四军五师后勤医院旧址。张付远拉着记者的手泪水涟涟地说,今年春节前肉贵,王春珍来看她时还带了20斤猪肉;当地村民拿出微信照片介绍,王春珍爱穿红色志愿者服装帮贫困户打扫卫生,开展清洁家园活动……
与群众有着“鱼水情”的王春珍,在法庭上却是出名的“铁娘子”。199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王春珍,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逐渐成长为四级高级法官。
她参加工作30年,审结刑事、民事案件几千件,仅2011年至2020年就结案近2000件,结案率100%。在扫黑除恶中,她做到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去年9月,重病在身的王春珍主审了一起2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仅卷宗就有数千页。
王春珍在入党志愿书中写道:“早在学生时代,我就坚信共产主义,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努力向上……”她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办案标兵称号。她所带的庭室获得“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五星级政法单位”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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