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全省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2月1日至2月28日,我市开展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据悉,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成立两个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督导县区禁售禁放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和管控落实情况,以及辖区内存在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问题。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三级网格化监管作用,对辖区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情况开展摸底排査,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的排查力度,提前通知商户禁止进购储存烟花爆竹,切断销售来源,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辖区要利用“蓝天卫士”实时监控平台,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时监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快速处置到位;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各级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专项督查组,联合巡查,合力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督导组将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被省通报批评的,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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