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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检察院

“三项机制”保障食品安全


本报讯(尹思泉)去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在维护食品安全领域积极履职,建立“三项机制”,保障食品安全。

建立调查核实机制,助力打造校园放心餐桌。该院始终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在把好立案关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特点明确相应证据标准,规范调查核实程序。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针对辖区内校园食堂,围绕从业人员健康、食堂餐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走访调查,查询相关材料,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监督+预防”办案机制,促“网络外卖”更安全。该院聚焦“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食品外卖平台,围绕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违规行为及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向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对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进行巡查,要求所有入网餐饮商家按照规范要求公示信息,并下线了20家不合格的网络餐饮店。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让百姓喝上放心水。该院在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活动中发现,潢川县部分桶装水生产企业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桶装水并面向市场销售。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后续跟进调查,发现问题仍然存在,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为规范公益诉讼工作,与县法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下一步,潢川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攻坚克难,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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